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客运第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3月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