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