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三条有效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任何行政机关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