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第三章 兽药生产第十二条已修改兽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范围、生产地点、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项。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