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以前,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平台,防污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并在本条例颁布后三年内使防污设备达到规定的要求。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