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