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 登记第六条有效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