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 工会第八十五条已废止合营企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有权代表职工同合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