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二章 职工

第八十三条

已废止

正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