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出资方式第二十四条已废止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前款所指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