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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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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04年4月1日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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