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04年4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