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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有效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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