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运动员辅助人员非法持有兴奋剂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