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