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