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使用第十六条已修改依照本条例规定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不得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用途、数量、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情形外,禁止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