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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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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已废止

阻碍厂长和各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或者扰乱企业秩序,致使生产、营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由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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