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五章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第四十五条已废止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二)建立和完善职工的待业保险制度,使职工在待业期间能够得到一定数量和一定期限的待业保险金,保证其基本生活;(三)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保险制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