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四章 企业的变更和终止第三十二条已废止企业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者没有市场销路、造成严重积压的,应当实行转产。企业为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预测和自身条件,可以主动实行转产。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