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七章 学员管理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行政学院的学员管理实行班主任制度。行政学院各班次设专职班主任,承担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生活管理等工作。行政学院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配备相应级别的班主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