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政府直属单位。行政学院应当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