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第十条已修改外商参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或者领海内打捞沉船沉物,应当承担打捞作业期间的全部费用和经济风险。中方打捞人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办理必要的手续及打捞作业期间的监护。外商参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外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打捞沉船沉物,应当承担扫测探摸阶段的全部费用和经济风险。需要打捞的,由中外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实施打捞。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