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四十九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