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