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