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有效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