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第四条已废止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