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表和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会同国家原子能机构或者会同国家原子能机构商有关部门,涉及外交政策的,并商外交部,进行审查并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