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第四十八条已废止纳税义务人进出口减免税货物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进出口该货物之前,按照规定持有关文件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经海关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