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三十九条有效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