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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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有效

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的刀具,由民族自治区制订办法管理。

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销售。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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