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七条已废止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