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三十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