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二十五条有效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