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已废止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