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章 认证机构第九条已修改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