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