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四章 认可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认可机构根据认可的需要,可以选聘从事认可评审活动的人员。从事认可评审活动的人员应当是相关领域公认的专家,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认可规则和程序,具有评审所需要的良好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