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第六章 组织领导第二十五条有效学校要切实抓好勤工俭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校办工厂、农场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其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厂(场)长和必要的管理干部。全面负责校办厂(场)的日常生产和行政业务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