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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第十九条
有效
参事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参事工作机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辞聘。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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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