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执业注册第十四条有效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