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式样和检验业务印章,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