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制造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