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章 使用和服务第十八条有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向公众公示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