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未如实向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机关或者海事管理机构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调查取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