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章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第四十五条有效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机关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的需要,可以暂扣相应的证书、文书、资料;必要时,可以禁止船舶驶离港口或者责令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直至暂扣船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