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四章 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第二十八条有效船舶燃油供给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燃油供受单证,并向船舶提供船舶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船舶和船舶燃油供给单位应当将燃油供受单证保存3年,并将燃油样品妥善保存1年。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