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章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一般规定第十一条有效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符合证明和相应的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