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第十二条有效对保护通信线路、阻止损坏事故、协助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分子、追回被盗通信器材和协助抢修通信线路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由通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