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章 安全监督第十八条有效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发现含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时,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者删除。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